区纪委监委机关学习制度

来源:忻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15:11

    一、参与学习人员
    区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职责分工
    副书记(副主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并进行总结;指导和检查学习成果。
办公室要制定学习计划,配合副书记(副主任)抓好学习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三、基本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任务,以学习、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专题讨论为基本形式,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注重营造崇尚学习、善于研究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学习成为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工作方法和生活习惯,建立学习型机关。
    四、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经济、法律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深入掌握国情、世情、党情,特别是深入掌握县情和推进转型跨越发展、转型综改试验区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与研究解决我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同服务、保障和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结合起来,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具体行动。
    五、保障措施
    1、制定学习计划
    办公室要按照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的部署,提出年度学习计划、制定月度学习安排和具体实施意见。
    2、深入学习研究
    要坚持每周二,四集中学习一小时,由室主任以上干部轮流带头授课。学习内容紧紧围绕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学习台账。要创新学习方法,采取学习讲座、专题培训、举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体学习。
    3、加强学习考核
    要对学习内容、学习记录和学习成果建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