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国星同志问责的通报

来源:忻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0 11:40

    2020年3月31日晚,樊野村村南垃圾中转站东田间路北侧秸秆粉碎物着火燃烧,造成了环境污染。焦国星身为共产党员、樊野村民兵营长,村东片区禁止秸秆焚烧负责人,对樊野村村南垃圾中转站东田间路北侧秸秆粉碎物着火燃烧,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工作失职行为,2020年4月焦国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