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财政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到厉行节约、管理有序,保证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机关各室所需办公用品设备等,必须向办公室申报,经分管办公室常委(委员)、副书记审核后,报书记批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购置。购买文印材料和普通耗材等易耗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定期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报告。委机关各室或个人一律不得以机关名义私自购买物品。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费用开支必须有经办人员签名,财务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审核签字,由分管办公室副书记报书记同意后审批。大额开支提交书记办公会或纪委监委会议研究确定。
二、车辆燃油、维修维护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委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和购买配件,由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单或零配件申购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办公室常委(委员)、副书记审核,报请书记批准后,由办公室着专人到指定门店维修和购买。车辆加油,司机提前到办公室填写加油卡,经办公室负责人核定加油数量后,凭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然后由办公室着专人统一结算。办公室按月向分管办公室领导报告燃油费开支情况。费用由经办人确认,财务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审核,分管办公室副书记报书记同意后审批。
三、差旅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干部出差(含会议、培训、学习等)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审核后,报分管副书记批准,其差旅费按规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本人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分别经财务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审核无误,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机关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制度
由财务人员制表,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审核,分管办公室副书记批准后加盖公章,财务人员按规定支付或缴纳。
五、其它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外出印刷、固定资产维修等临时性较大开支)
办公用房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作出预算,经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审核,报书记批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负责实施。机关各室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或图版,因技术或设备的原因,机关不能保障时,向办公室申报,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可在指定门店印制。所需费用按此制度规定程序审批。
六、财务票据、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财务公章、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名章、空白支票由会计保管。行政事业收款收据及其它财务票据统一由财务人员按规定购买并登记保管。各室需用时,由室主任签字,分管常委(委员)审核、副书记批准方可向财务人员领用。
七、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八、机关财务按月报告定期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据的真实性,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款、账物、账据相符。每月向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和书记汇报经费收支情况。机关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