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至17日,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小勇,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张晓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海明带队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的12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
会议强调,县委巡察组巡察,是代表县委巡察,所反馈的意见,也是县委的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决不能有“巡察完就万事大吉”的心态,务必真刀真枪抓整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会议要求,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将压力传导到各科室站所,将任务细分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要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