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
按照委领导安排,结合上级纪委关于工作月报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工作月报主要用于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为上级领导掌握情况、正确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工作月报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
二、规范内容格式
(一)在内容上:1.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报告每月同级党委(被监督单位)和乡(镇)纪委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作出的重要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以及制定印发的重要文件、制度规定等(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党委(被监督单位)领导同志批示情况、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进展、重大专项工作开展、自身建设、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等内容)。2.要注重综合分析、概括提炼,确保内容高度精炼、表述准确,重点亮点突出,坚决杜绝长篇大论,机械照搬照抄新闻报道、领导讲话稿、制度规定等做法。3.总篇幅要严格控制在5000字以内,原则上同级党委(被监督单位)工作情况要少于纪委工作情况。
(二)在格式上:1.要表明密级、制发单位、制发期数、制发时间、呈报对象等,必备要素不可缺少。2.要将同级党委(被监督单位)工作情况和派驻组、乡(镇)纪委工作情况分开编写,原则上先同级党委(被监督单位),后派驻组、乡(镇)纪委,不可将两者工作混在一起、不分彼此。3.要分栏目反映同级党委(被监督单位)和派驻组、乡(镇)纪委工作情况。比如:可将党委(被监督单位)工作情况划分为理论学习、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制度规定、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重要批示等栏目;可将派驻组和乡(镇)纪委工作划分为重要会议、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信访举报、专项工作、审查调查、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调查研究、探索实践等栏目。栏目可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自行增减,无需全部提现。4.要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编写,不可随意变更格式。
三、按时编写报送
1.工作月报工作从2022年2月份开始。
2.工作月报完成后,各派驻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要严格审核把关,将电子版于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在节后第二天报送)报送至县纪委办公室邮箱和所联系监督检查室邮箱,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派驻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签字后报送县纪委310办公室。工作月报不符合规定的,将作退回处理;未按时限要求报送的,要作出书面说明。
3.工作月报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台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