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制度
1.委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假期结束返岗后要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到,并告知办公室销假。
2.具体批准权限为:
室主任以下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下由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审批。
室主任请假由分管常委(委员)签署意见,报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审批;
常委、委员请假1天以下,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审批,并报告书记(主任);请假1天以上,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签署意见,报书记(主任)审批;
副书记(副主任)请假由书记(主任)批准。
机关干部请假一周以上的,要向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要按程序履行销假手续。需要续假的,按以上程序重新报批。
3.履行请假手续须提前1个工作日。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4.婚假、产假、丧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期限,事假要严格控制期限和次数。请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纪委监委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5.副书记(副主任)外出要提前1个工作日向书记(主任)报备。
6.常委、委员外出3天以下的,向分管副书记(副主任)请示报备,3天以上的向书记(主任)请示报备。委领导外出要提前告知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7.委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向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请示报备,要提前告知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8.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外出(县域范围以外),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和书面报备手续,要认真填写报备单,注明时间期限、外出事由等内容,报请县纪委书记批准同意后,移交工作,方可外出。情况紧急时,可电话征询县纪委书记意见,并告知办公室登记备查。
四、乡(镇)纪委书记外出报备制度
9.乡(镇)纪委书记外出(县域范围以外),经属地党委同意,履行书面报备手续,要认真填写报备单,注明时间期限、外出事由等内容,报请县纪委书记批准同意后,移交工作,方可外出。
五台县纪委监委请销假及报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