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信息报送质量,持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和宣传服务,切实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近日,神池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信息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高度重视本单位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以强基础、促尽责,推动形成“人人都是通讯员”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要求各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主抓信息工作,及时将本部门特色亮点工作以信息形式反馈委机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报办公室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要创建信息报送交流微信群,加强联系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及时上传共享优秀宣传信息稿件,形成以学促学、共同推进信息工作的合力,构建“大信息”工作格局。
二、明确信息类型,精准分类报送
要求对工作动态类信息,要认真提炼,高度概括,主题鲜明、简明扼要,有措施、有成效,有数据;对经验做法类信息,要有特色性、亮点性、创新性的举措和做法,形成参考价值大、“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案例分析类信息,要在分析问题特点的基础上,做好原因剖析和以案促改工作;对突发事件类信息,要把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成因、最终结果以及汲取教训、改进工作情况持续跟进报送。对机关各部门、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承担专班工作的部门,明确了各类信息的报送数量和时限,做到精准分类报送。
三、严格量化考核,定期组织通报
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量化考核,对信息报送情况和被中央、省、市纪委采用情况,依据具体计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导,年终一总结”原则,每月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进行通报,全年综合得分排名纳入年终考核。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进行通报;信息工作季度综合考核排名在后三位的,责令有关负责同志作出检查,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