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神池县贺职乡贺职村支委委员刘玉生护林防火不正确履职的问责

来源:神池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9 16:50

   2020年2月17日,神池县贺职乡贺职村村民周某某焚烧秸秆,导致大面积玉米秸秆燃烧,被国家环保部门检测到,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刘玉生作为贺职乡贺职村支部委员,分管、负责护林防火工作,不正确履职,负有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2020年2月20日,中共神池县贺职乡纪委给予刘玉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