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上午,神池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志明驾驶本单位白色桑塔纳轿车回老家上坟。经神池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志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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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神池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志明公车私用问题
来源:神池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01:45
2015年2月12日上午,神池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志明驾驶本单位白色桑塔纳轿车回老家上坟。经神池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志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