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贺职乡咀子上村原村支书兼村主任闻亮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种粮农民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助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2-21 17:05

神池县退耕还林项日于2002年开始实施,神池县贺职乡咀子上村属于神池县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时任村支书兼村主任闻亮利用其摸底、审核和上报退耕还林补贴亩数的职务便利,伙同贺职乡石山子村支书张廷甫、石山子村前任支书张廷佐、虎鼻乡原副书记李俊文,在明知其亲戚无土地耕种的情况下,套取退耕还林补贴为张廷甫儿媳办理50亩退耕还林,虚报冒领100050元:为张廷佐儿子办理65亩退耕还林,虚报冒领114010元:为李俊文之妻办理70亩退耕还林,虚报冒领143080元。同时闻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妻子、儿子及其他亲友的名义,虚报冒领种粮农民补贴95777.5元。

贺职乡咀子上村支书兼主任闻亮,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种粮农民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助共452917.5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1年5月14日,由神池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贺职乡石山子村支书张廷甫伙同咀子上村支书兼主任闻亮,共同骗取退耕还林款100050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1年5月14日,由神池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贺职乡石山子村前支书张廷佐伙同咀子上村支书兼主任闻亮,共同骗取退耕还林款114010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1年5月14日,由神池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原神池县虎鼻乡副书记李俊文伙同咀子上村支书兼主任闻亮,共同骗取退耕还林款143080元。其中由李俊文及妻共同获得22974.5元,其余120105.5由闻亮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第八十二条之规定,2021年5月14日,由神池县纪委给予李俊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