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关县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制度

来源:偏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4 10:17

 
 
        一、服从领导,服务大局,积极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审查调查组工作机制办事,重大事项、重大案情及时请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以审查调查组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过问案件。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涉案人员和无关人员泄露与案件有关的任何情况。不得擅自查阅、复印或向外提供案件材料。
        四、在谈话过程中,不得指供、诱供,不准对谈话对象进行人格侮辱或变相体罚。
        五、在对外联系工作中,做到尊重、礼貌、周全,注重协调配合,不发生摩擦。
        六、未经批准不得不准单独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接触,不准以案谋私。
        七、加强涉案款物管理,不得使用暂扣、收缴的车辆、手机等交通、通讯工具;不得私藏、截留银行卡、购物卡等赃款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