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期实现县委决战完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交总账”意识、“军令状”意识,落实“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现将近期省委脱贫攻坚第五督导组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经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的2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案件通报如下:
一、县交警大队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失职失责案
根据县委扶贫督查反馈问题,经查,县交警大队在沙泉乡朱家川村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存在结对帮扶责任人不能及时填写和完善扶贫手册的问题。对此,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大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负有一定责任。经河曲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对交警大队大队长郭茂森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给予交警大队沙泉乡朱家川村结对帮扶负责人朱彦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交警大队主任科员苗逢春行政警告处分;由县纪委对交警大队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建议交警大队对朱家川村扶贫结对帮扶辅警赵晓光、高海军、吕康、马瑞军、庞宇乾、王磊、王震、邬鹏、张宇翔、赵瑞林做出处理并报县纪委,同时建议交警大队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脱贫攻坚的对口帮扶工作。
二、红星中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失职失责案
根据县委扶贫督查反馈问题,经查,红星中学在沙泉乡青阳塔村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存在填写扶贫手册不细致、内容空洞的问题。对此,红星中学校长负有一定责任。经河曲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由县纪委对红星中学发出纪律检查建议,责令红星中学校长柳坤鑫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建议红星中学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继续做好脱贫攻坚的对口帮扶工作。
以上2起案例暴露出基层个别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完胜关键阶段,仍然不清醒、不重视、不真抓实干,对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在全县造成了不良影响,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2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转变作风,压实责任,履职尽责,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中共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曲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关于2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