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刘家塔镇路铺村党支部书记刘海裕,在组织实施深井工程项目时未按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履行民主公开程序,导致付工程款未及时给付,用电户名未能顺利变更,群众长期承担高价商业用电。刘海裕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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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刘海裕违纪问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