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繁财预[2022]1号)和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繁财预函〔2022]1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繁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一)委机关内设机构。县纪委监委内设科室14个,其中基础科室7个、监督检查室3个、审查调查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为繁峙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综合派驻9个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三)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室)。11个乡镇分别设立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室),并设立了3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
(四)巡察机构。巡察机构设有“1办3组”。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内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内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产情况
本部门现有资产297.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2.99万元,流动资产94.98万元
四、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1.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92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1.56万元。2021年收入1955.19万元,减少了33.63万元,下降了1.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1921.56万元,2021年支出1931.72万元,下降0.5%。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4万元。
2.机关运行费支出68.02万元,主要其他交通费用49.89万元、福利费10.76万元、工会经费7.38万元等。
3.按支出用途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21.5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1.“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12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3.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事业单位支出,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付、其他支出等。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2、人员经费支出,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如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
3、公用经费支出,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