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顺畅开展,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
2.不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防控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对本地区传染源底数不清、疫情情况不明、隔离措施不力等问题;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复填写各类表格、频繁文来文往等增加基层无谓负担等问题;
5.制造、传播、散布涉及疫情防控的谣言和小道消息,以及擅自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信息等问题;
6.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数据等问题;
7.对哄抬物价、公共场所聚集活动监管不力等问题;
8.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贪污、挪用、截留疫情防控款物等问题;
9.有往返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不及时、不如实向党组织和疫情防控机构报告等问题;
10.组织、参与聚餐聚会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 网络举报:
http://shanxi.12388.gov.cn/xinzhoushi/daixian/
2. 来信举报:
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42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代县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违纪违法问题检举举报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