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2-03 20:01

为进一步规范两委机关财务管理,做到厉行节约、管理有序,保证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机关财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财务记账及报销时限
财务人员记账要日清月结。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公务费用支出应月报月清,因特殊情况不能当月报销的,应在当年报销,不拖到次年结算;其它对外的公务费用支出报销也应当年结清。
三、财务报销审签
1、购置办公用品费用报销。
购置办公用品按《保德县纪委监委财产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购置办公用品报销须有正规发票附明细,经手人员、财务人员和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务接待费用报销。
报账时按程序由经办人填写接待清单附发票、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批准,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接待标准按照保财字【2014】32号文件执行)。
3、差旅费用报销。
出差费用由本人填写《差旅报销审批单》,附《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务出差(下乡)审批单》和正规发票(有文件通知的出差事项应附加文件),由经手人员、财务人员和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补助标准统一按照保财字【2014】32号文件执行。(1)伙食补助:忻州市(不包含保德)内每人每天60元;保德境内每人每天45元;省内每人每天100元。(2)市内交通补助:忻州市内每人每天30元;忻州市外每人每天80元。(3)参加培训的出差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只能报销往返两天的费用)。
4、公务用车费用报销。
(1)燃油款的报销应当由驾驶员经手办理。因特殊公务由其他人员经手的,报销时需有正规发票,并附派车单和情况说明。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有维修发票并附维修明细单据和《保德县纪委监委公务车辆修理申报单》。
(3)公务租用私人车辆费用报销,需有租车费用发票,并附租车协议、派车单。
5、印刷费用报销。
印刷费用报销发票需附印刷明细,经办公室管理人员审核并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6、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各科室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后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明确责任,保证单位各项资产完好无损,做到账证、账账、账物三相符,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财务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据的真实性,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款、账物、账据相符。